刑事辩护
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能否假释
    时间: 2021-06-09

死刑是最为严厉的刑事处罚措施,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后,有立即执行和缓期执行两种,缓期执行是指缓期两年后,依据犯罪分子的表现再决定是否执行,那么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能不能假释?佛山律师网广东的信律师事务所佛山刑事律师整理的相关刑事法律知识,希望对犯罪嫌疑人、被告及家属有帮助。

 
一、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能否假释
死缓是指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而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如果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等暴力性犯罪,不得假释。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条 【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第八十一条 【假释的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第八十一条 【假释的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缓刑犯罪分子不执行死刑后,能不能假释要依据实际案情而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不得假释。如果需要刑事法律方面的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及家属可以到广东的信律师事务所佛山律师网进行刑事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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