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财产纠纷
同居财产归属于谁?准婚姻关系的财产纠纷解决
    时间: 2020-11-12

准婚姻关系中的财产关系纠纷发生的主要原因,就是准婚姻关系破裂,发生财产共有关系的基础消灭。这就是通常所说的解除准婚姻关系后的财产纠纷。

按照准婚姻关系财产关系的基本形式为按份共有,并且尊重当事人约定的基本立场,在准婚姻关系破裂、解除准婚姻关系之后,按照下列方法解决其财产纠纷:

1.约定各自财产分别所有的

双方当事人在同居时对财产分别所有有明确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发生纠纷,要按照各自对财产范围的举证证明情况认定,个人的财产归个人所有。

2.约定财产为共同共有的

双方当事人明确约定双方财产为共同共有的,按照共同共有的基本规则处理,确定共同财产范围,以双方均等的潜在应有部分确定份额,按照共同共有财产分割方法进行分割。

3.双方当事人对其财产所有形式没有约定的

既然没有约定,就按照按份共有的规则处理。有份额的,按照份额确定分割的财产,没有明确的份额的,按照双方的收入和对家务承担的劳动,确定适当的份额比例。不能确定各自份额的,推定为相同份额。

4.对抚养子女的一方的照顾

如果准婚姻关系当事人在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育子女,在准婚姻关系解除处理财产纠纷的时候,应当在双方当事人的财产中为子女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作为抚育费或者生活费,子女已经成年的,不在此限。

 

在生活中,恋人同居的现象比较普遍,在同居关系解除后,很可能会因为财产问题发生纠纷。那么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该如何认定归属呢?首先,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案,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起诉要求分割财产,从司法实践来看:

首先,如果一方能证明同居后取得的收入或财产归自己所有,或者一方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

如果是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比如双方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首先要看当事人在同居期间有没有对财产进行约定,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共有关系来处理,视为按份共有。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确定具体的份额。

佛山离婚律师在这里要提醒您,同居关系的稳定性远远不如婚姻关系,同居期间涉及的财产,也一定要明确好其用途和性质,保存好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等,才能在日后出现纠纷时捍卫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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