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我国当前民间借贷常见法律问题及对策 |
时间: 2019-02-16 |
在日常生活中,民间借贷关系大量存在,同时由于民间借贷的随意性及当事人法律意识较弱,导致容易发生纠纷,甚至导致出借人的权益得不到保护。本人根据对民间借贷案件的处理经验,总结出民间借贷纠纷中一些常见问题及存在的法律风险及对策。 一、没有借款合同,不打借条 这是种问题常见于小金额借贷以及熟人之间。 借款合同或借条是证明存在借贷关系的最有利的凭证,一旦出现对方还款或者恶意拖欠的情况,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出借人将要承担双方存在借贷关系的证明责任。否则,将承担不利后果。
对策:补签借款合同或借条,不能补签的,可以短息、电话等方式留下双方存在借贷关系的文字记录或录音记录。 二、借款没有留下付款凭证。 这是民间借贷中最常见的问题。 有的出借人认为,已经签了借款合同或打了借条条就高枕无忧了,用现金借款给对方时,却没有要求对方出具收条。这是个非常大的法律风险!因为民间借贷属于实践合同(法律术语),只有借款实际支付给对方,合同才成立。也就是说,只签合同并不意味着借贷关系成立。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后,对方有可能以出借人没有实际付款,不存在民间借贷关系为由进行抗辩。
对策: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借款给对方;采用现金方式的,要求对方出具收条。 三、名称混乱——借条还是欠条? 虽一字之差,法律性质却截然不同。 借条表明了债权关系形成的原因,即因为借贷而形成,如:“今借到XX现金XX元”;欠条则无法从字面上表明债权关系形成的原因如:“今欠XX人民币XX元。”,形成这样欠条的原因很多,借贷只是其中可能一种原因,也有可能是因为其他原因产生。 除了民间借贷关系和其他法律关系的固有区别外,最明显的就是诉讼时效的区别:如果写明是借条,借贷关系成立的话,则适用的诉讼时效是两年; 如果写明是欠条,其应当适用几年的诉讼时效,则应当依据欠条形成的原因来确定。 对策:借钱给他人时应当让他出具借条,而不是欠条或收条。
四、借款主体及担保人 在以往的案例中,曾出现这种情况,实际借款人与名义借款人是不同一人:签借款合同的是一个人,而实际上钱确实借给另外一个人。发生纠纷后,就出于签名人不成立借贷关系(参见第二点)又不是担保人,而与实际借款人又没有借款合同或无偿还能力。导致出借人权益受损。
对策:确认审查借款人身份,尽量避免签名的借款人与实际借款人不一致,可采用担保人的形式避免权益受损。另外,尽量留下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出现纠纷确认被告主体资格。 五、利息约定混乱。 利息问题在现实的民间借贷中,主要存在几种情况:要么没有约定利息;要么约定利息,但没约定利率;要么约定了利率,但却超出法律保护范围。因此,在发生纠纷后,法律对利息的保护也就有所不同。
对策:如不约定利息,但约定了还款时间,逾期还款的,可要求支付逾期的借款利息;约定了利息但未约定利率的,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要求计付利息;如约定利率,但超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4倍的,法律将不予保护。 六、企业与企业之间发生借贷关系。
企业与企业之间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 七、容易超过诉讼时效。 有些出借人,借款给别人后便将其束之高阁,这是个巨大的法律风险。如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不主张权益,期间届满之后,当事人行使请求权的,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民间借贷关系中,诉讼时效为两年:如未约定还款期限的,自要求还款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约定了还款期限定的,自还款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时效。 对策:催收要及时。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在合理期限内随时催收。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到期,出借人要及时催收,如借款人逾期不还,从借款到期之日的次日起两年内,出借人可向法院提出诉讼。为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在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或催要证明等,这样诉讼时效就可从新的协议订立之日重新计算。 民间借贷虽然看似简单,但若不按照法律法规将进行规范操作,将会带来很多法律风险,由于篇幅的限制,未能进行一一展开阐述。最后,介绍一下完整的借款协议或借条应该具备的内容:规范的标题、明确的借款人、准确的金额(书写规范,不留空白)、注明借款用途、明确交付方式(现金或转账)、利息的计付方式、还款期限及违约责任。
附:借款协议范本、借款收据范本。
借款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因 需向甲方,双方就借款事宜,订立本协议,条款如下: 一、甲方愿借与乙方人民币 元整,于订立本约同时,由甲方给付乙方。 二、借贷期限为 年,自 年_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利息每万元月息 元,乙应于每月 日给付甲方,不得拖欠。 四、届期未能返还,乙方除照付利息外,并按利率一倍加计的违约金给付甲方。 五、本协议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 六、为确保本协议的履行。 愿意作为乙方的连带保证人,为乙方负连带返还本利的责任。
甲方: 乙方: 连带保证人:
年 月 日
收条范本
今 收到 借款 元(大写: 元整) 收款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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