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权
民法典中抚养权纠纷是否属于人身关系
    时间: 2021-04-17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子女进行抚养的权利,夫妻离婚时就涉及到抚养权归属问题,抚养权归属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那么民法典中抚养权纠纷是不是属于人身关系?佛山离婚律师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民法典中抚养权纠纷是否属于人身关系
抚养权纠纷是属于基于人身关系产生的纠纷,是由基于父母和子女关系而产生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争夺孩子抚养权怎么收集证据
争取子女抚养权,可从以下九个方面准备证据:
(1)小孩的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小孩未满两周岁;
(2)医疗机构出具的,女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3)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4)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5)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6)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7)子女随外祖姆单独生活多年,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8)8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母亲生活的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
(9)女方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

 
以上就是佛山离婚律师整理的内容,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所以抚养权纠纷是基于父母子女人身关系产生纠纷。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佛山律师网进行离婚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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